1、全国政协委员韦震玲建议遏制网络诽谤犯罪,加大对于“流量”至上的广告投放范式的规范和引导,通过增加罚金等手段,提升“营销号”的诽谤成本;加大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监督力度,提升网络监管的技术手段,消灭网络诽谤行为。
2、“建议通过完善打击网络诽谤行为的法律体系,加大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。”韦震玲表示,当前,网络环境已发生了重大改变,原有司法解释在行为特征、转发条数的立案标准等,均存在大量与社会不相适应的情况。
3、应当根据目前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抖音等主流社交平台的信息发布模式,设置新的规范准则和立案标准,尤其是作为公诉案件处理的标准,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确诽谤罪的公诉界限,维护自诉程序的独立价值,在公共利益与被害人的隐私和个人意愿中取得平衡。
4、扩展资料
5、营销号造谣诽谤太猖狂,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大惩处力度
6、眼下,部分平台与营销号所图的,就是个“利”字。“饭圈互撕”于他们,拉起了流量、提高了“日活度”,这些数据在商业途径上都可直接变现。而那些粉丝大战后的满地狼藉,如艺人相关的网络搜索“黑词条”等,又能摇身一变、融进“明码标价撤词条”“比价固词条”的灰色交易产业链。当粉丝用集资方式购买大量账号投入到打榜之中,利益涌动处,尽失底线。
7、针对网络诽谤频出、网络造谣成本低、维权难的社会问题,TCL创始人李东生李东生建议,完善相关司法解释;通过案例发布统一司法规范;通过立法明确其他社会主体的责任,比如加大网络平台实名制管理;对“流量”至上的广告投放模式进行规范和引导;提升“营销号”的诽谤成本等,鼓励公民正当维权。
8、参考资料来源:
【#委员建议提升营销号诽谤成本 是为了什么#】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